哈萨克斯坦使馆认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双认证

作者:天永实业 日期:2020-11-09 浏览:
我们公司在哈萨克的分公司准备进行投标,现在哈萨克政府要求我们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要做哈萨克驻华使馆认证才可以使用,我上网找到你们公司,请问这个哈萨克斯坦使馆认证要怎么办理呢,需要我这边提供什么材料给你?
回复:哈萨克斯坦使馆是要求文件要做好公证书之后才能送使馆加签的,您需要先做营业执照出证当地的公证处办理“双号公证”(所证文件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及证词译文与证词相符公证),一定要做双号公证书才可以哦,和公证处说明情况。然后您把做好的公证书正本2份邮寄给我,我这边会帮您安排做哈萨克驻华使馆认证。

哈萨克斯坦领事认证(使馆双认证)指的是什么?
领事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构的最后一个签字(签章)或印章属实的活动。通常涉外文书须经外交部认证后,按文件使用国要求还要办理该国驻华使馆的领事认证,方可被文书使用国接受或认可,通常也被叫做“双认证”。
 
哈萨克斯坦驻中国使馆认证要求:
1、需1份复印件。
2、公证书中涉及当事人的姓名后须加注护照号码,并需在公证书末页后附该当事人的护照复印件,并与公证书装订在一起。
3、未婚公证书或未刑公证书,应由当地民政部门或公安部门出具当事人在当地无婚姻登记记录或未受刑事处分证明,再办理公证。哈方不接受未婚或未刑的实体公证及无配偶声明书的签字属实公证。另,哈方不接受护照复印件公证。
4、需哈萨克语或俄语译文。
5、哈方要求公证书包含所证文件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及证词译文与证词相符公证。
6、开馆时间为每周一、二、四、五
7、自2017年7月6日起,毕业证书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中国中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8、2017年12月16日起,文件(姓名和名称)翻译成哈语或俄语时,需使用汉语拼音或汉语西里尔字母转写系统。附:转写系统
9、凡涉及学历认证的公证书,须附《学信网》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证明。不接受拍照、截屏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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